此書內容和其他推理小說相比,相當的短。書看的快的人也許一小時就能啃完了。
但即使內容簡短,這仍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小說。作者的敘事方式,讓人有總『條列式記事』的感覺。總的來說,這裡頭少了推理偵探小說會有的『善於推理的智者』或是『循線破案的警探』,讀者所扮演的,就是警探。
我私下覺得更像在扮演代表犯人良知的天使,畢竟能夠窺探眾人的內心...作者把看倌塑造成這種超然的角色,應該不若其他推理小說,只是單純的要讀者扮演旁觀者吧^^
作者讓故事中的受害者訴說自己的故事。讓關係人說他們知道的故事。期間穿插犯人的一些獨白,而在獨白前後,都會有一段祈禱文。彷彿是作者以獨特的手法表現出犯人正對著所有讀者祈禱的樣子,寄望讀者可以把他找出來以減輕犯人自身的罪。
從每一段犯罪者獨白,可以慢慢的配合著周遭的村民證詞,找到唯一符合的人。但是,對於犯罪動機卻很少著墨。我所能想到的,只有因犯人知悉那一家子都是犯罪者,再加上自己對芭芭拉的恨,而作的肅清行動了:
老丹納犯的主要是亂倫罪,堪稱是本書最大惡人。他身上背的罪條可多著呢,傷害、施虐、通姦、亂倫...根本就是個衣冠禽獸,一切悲劇的始作俑者。
丹納老太太犯的罪,是默許這種亂倫悲劇在她最愛的女兒身上發生,卻又毫無阻止的意願。當看著無關的人受害,不伸出援手,可以用明哲保身來作藉口。但若受害者是自己的親骨肉,自己深愛也深愛自己的人呢?什麼都不作,等同於幫兇。很令人鼻酸,但這一樣是有罪(以他們的信仰來說),這點老太太也知道,所以才會和那本祈禱書形影不離吧..
芭芭拉,集受害者與加害者於一身的人。我也同意她很難處理,畢竟有雙重角色的人只要一個處理不好,會讓她變成嫌疑犯指數最高的人。老實說,剛開始在看那些獨白的時後,若非後面有幾段已經開始透露出犯人是男性、曾有妻室、自我意識強烈...我還真的覺得芭芭拉殺死全家(或是教唆犯案)再自殺的可能性很高呢...
兩個孩子們,他們身上背負著比世人的原罪還要更深沈的罪:亂倫下所產生私生子。但也因為如此,在犯人的夢中,他們時刻化為天使的樣貌存在著。唯有脫離了那污穢之身,天使才能遨翔...
最無辜的女傭瑪麗,只能說她不該留在那邊的。她的存在很微妙,畢竟沒有實際和犯罪者有關係,只因為她處在犯罪現場,不得不被一併處理。而另一點讓我無法釋懷的是,書中沒有太多對於犯罪者和瑪麗間的敘述。連在後來犯罪者心中的煎熬都沒有對此受害人的一絲愧疚。
至於犯罪者的心理,由犯人後來的敘述中(自敘及他敘),我只能淺淺的感受到:他有強烈的正義感,是宿命論者。但卻因為無法接受『自己無法改變的事實』,轉而變得自暴自棄。他唾棄有軟弱想法的自己,也唾棄無法幫助所愛之人的自己。我想,也許這也是他轉而肅清那些他認為是污穢之人的動機吧?比起由愛生恨,如果是這種想法更加令人毛骨悚然...
『為了洗淨你身上的罪,我願意讓雙手沾滿鮮血。這是我唯一能為你做到的。』
犯人對那些受害者的行為,真是由愛生恨嗎?無從得知,但我覺得這種行為和回教國家中,眾人會用石頭將通姦者亂石打死應該是屬於同一種的吧?
然而,犯人內心深處也應該對這種想法有所駁斥。若真的完全是個衛道主義者,為何在現實與夢境中他會一直作嘔呢?在夢境中一再出現他認為會上天堂的人們時,他應該感到自豪(衛道主義者),而非有這種看似覺得『一切是Bullshit 』的舉動才是。
矛盾,也許是因為犯人認為自己有罪,所以才不去作那些能夠完美掩蓋一切犯案證據的行動吧?也許在他唾棄自己竟然會有希望痛苦之人早早去死的想法時,就已經認定自己是罪人了。
看到這裡,不禁讓我想起盧貝松的『聖女貞德』。在貞德上火刑場之前,黑衣天使問罪於她時所點出的話:『妳究竟是要眾人為愛主而戰,還是為愛妳而戰?妳,真的是主的代言人嗎?』(印象中對話大約是這意思...年代已久,不敷記憶)貞德在最後對自己的盲目的行為和信仰崩潰時,那瞬間才明白和承認,自己才是真正需要救贖的人。
犯人是否也是這樣,一邊抱著虔誠的心肅清他認為的罪人,一邊懷疑自己的作法呢?儘管到最後犯人一股腦說出他的想法,但是,很遺憾的,他將一切行為歸諸於自己內心的惡魔,而他,不瞭解那個惡魔。 從他最後那幾句話
『...安娜,一個人只殺得了他愛的人』
『人的內心在想什麼,妳知道嗎?安娜,妳知道嗎?妳能看穿他們的腦袋,看穿他們的心嗎?我這一輩子一直受到束縛,被拴住了。』
『告訴妳,每個人的一生都是孤獨的。...我被囚禁在自己體內,囚禁在自己的渴望裡。』
『告訴妳,這世上沒有神,只有地獄。而地獄就在人間,在我們的腦袋裡,在我們心裡。』
『惡魔存在於每個人體內,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能將心中的惡魔釋放出來。』
從這混亂的敘述來說,犯人也許認為其他人是惡魔,自己也是惡魔。而他除了看不穿他人的心,恐怕也看不穿自己的心。他拒絕去思考,因為過於震驚自己的邪惡,而在最後,過度的絕望和自責讓他直接把自己歸到地獄...他活的很痛苦,這是確定的。
但他實際上的想法和動機呢?也許不重要了,書中他只自述『殺人的快感和不留活口的渴望』卻沒有放太多線索給讀者去追跡事情的來由。也許殺人和愛人一樣,不需要太多理由吧?
無法得知事情的全貌,也許是遺珠之憾。看書時少了那種真相大白的快感,但卻讓我在闔上書本後多了不少思考的樂趣。相當有意思的書,值得一看。
備註:其他還有值的探討的地方,像是村人們的心理之類的。但那部分對我來說,像是用來佐證『不只是犯罪者認為那家人有罪』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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